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

时间:2025-12-01 14:36:25
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

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

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,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,离婚的法律在面对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程序,下面介绍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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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一个人能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吗

起诉离婚是可以一个人去的,因为法院会进行传唤,传唤不到庭,是可以缺席判决的。

我国法律规定,
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

可以缺席判决。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,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,亦不能缺席判决。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,实现司法程序正义,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。因此,

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。

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,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,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,具有较强的社会性,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,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,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。

二、哪些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

1、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,可以缺席判决。

被告(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)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,可以缺席判决。

但如果是关于赡养、抚育、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',可以拘传被告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0条: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
2、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。

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,被告提出反诉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

3、被告一方下落不明,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,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,导致双方感情淡化,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,大都判决离婚。

但是,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:

(1)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


  

(2)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、委托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。

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,才可以公告送达,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。

虽然,依照法律,在

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如果被告不出庭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;但是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,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作原告的工作,希望其撤诉。鉴于这样的司法现状,如果起诉离婚时配偶有可能不出庭应诉,此时当事人有必要委托律师协助,毕竟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比一般案件复杂多了。 分居六个月再起诉可以判离婚吗?

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50条的规定:“判决不准离婚、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(七)规定的条件的限制。”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绝对的。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新情况,原告有新的理由,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,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可以受理。

我国法律并无第二次起诉离婚必定判决离婚的规定,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,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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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,即诉讼离婚。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、债务的分担、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,而向人民法院起诉,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,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。

诉讼外调解,也称诉前调解、行政调解,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。这里的有关部门,是指法院以外的'有关部门,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、妇联、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。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,不具有法律强制性,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。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,经过哪个机关调解。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、合法原则,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。


  

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,可以做到对症下药,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,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,起着积极作用。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“有关机关”不是裁判机关,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,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、改善夫妻关系、消除对立情绪,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,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,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。

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:

(1)双方和好,继续生活;

(2)经过调解,双方达成离婚协议,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;

(3)调解无效,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,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起诉离婚需要到单位开介绍信吗?起诉离婚并不需要单位介绍信,其需要一下材料:

1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,应准备、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:

2、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,给法院两份,自己留一份;

3、《结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给法院两份,自己留一份;

4、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交给法院;

5、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交给法院;

6、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给法院两份,自己留一份;

7、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符合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,给法院两份,自己一份;

8、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,给法院两份,自己一份。

众所周知,诉讼,肯定就要提供一些材料,诉讼离婚也不例外。起诉离婚需要到单位开介绍信吗?答案是不需要的,离婚是夫妻双方,是家庭的事,并不需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,只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资料以及证明双方关系的资料即可。若有孩子,还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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